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体如何操作?
2025-09-05深圳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体如何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时,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从轻处罚;对于符合条件的情形下,还可以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这不仅体现了刑法的教育挽救功能,也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确保其是在完全理解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作出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律师何时介入案件合适?
律师介入案件的时机,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而言,在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诉讼中,当事人在知晓自己面临或将要面临法律纠纷时,即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对于刑事案件,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而对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在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就寻求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促进公平正义与高效司法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之一。实践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既要保证程序公正性,也要注重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