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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律师费用能否得到赔偿?

2026-09-07深圳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刑事案件中律师费用能否得到赔偿?

1. 一般原则:自行负担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聘请律师是当事人行使辩护权的一种方式,由此产生的费用通常被视为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自愿支出的成本在绝大多数普通刑事案件(如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中,律师费由委托人自理,不属于法定赔偿项目。

2. 例外情形: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类犯罪

在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如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等)和不正当竞争的刑事案件中,权利人往往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民法原理,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调查取证费、律师费等)可以被认定为损失的一部分,从而获得法院支持。这是因为此类犯罪本质上是对民事权益的严重侵害,赔偿范围参照民事侵权标准执行。

3. 国家赔偿视角:通常不包含律师费

如果当事人因冤假错案申请国家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直接财产损失。目前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条文并未将“律师费”明确列为国家赔偿的直接损失项目。虽然律师费是当事人因应对错误追诉而产生的实际支出,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较难直接获得国家赔偿的支持。

4. 合同约定与特殊法律规定

若案件涉及合同诈骗等与经济合同紧密相关的犯罪,且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在后续追赃挽损或附带民事赔偿中,部分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该约定,但这并非普遍适用的刑事规则,而是基于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延伸。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冤假错案平反后能赔多少钱?

冤假错案平反后的赔偿主要依据《国家赔偿法》进行计算,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核心部分:

1. 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

这是最基础的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为: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注意*:“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例如,若在2026年作出赔偿决定,则依据2025年度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计算公式:赔偿金额 = 被羁押天数 × 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2. 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冤假错案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司法实践,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通常结合侵权情节、损害后果、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在造成严重后果(如长期羁押、导致精神疾病、家庭破裂等)的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比例可能会较高,但具体数额由法院或赔偿义务机关裁量,通常有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参考上限(实践中常见为35%-50%左右,具体视个案而定)。

3. 其他直接损失及健康损害赔偿:

如果在羁押期间造成身体伤害或残疾,需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等。

如果造成死亡,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若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需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若财产灭失或损坏,需给予相应赔偿。具体的赔偿总额 = (被羁押天数 × 上年度日平均工资)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医疗/残疾/财产损失等其他法定赔偿项目。其中,“被羁押天数”和“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影响最终金额的关键变量。

相关法条: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刑事案件中的律师费用能否得到赔偿,不能一概而论。在常规刑事案件中,律师费主要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而在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等具有强烈民事侵权属性的刑事案件中,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起诉,有望将合理的律师费纳入赔偿范围。建议当事人在面临此类问题时,结合具体罪名、案情性质及当地司法实践,咨询专业律师以制定最佳的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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